不得不说废物的运气一般都比较好,子发休闲地啃着面饼,目光落在前面着急忙慌赶车的小子身上。
没错,黎明没有回自己的马车,背着行李偷摸来找子发了!而且在谢天歌出手的第一时间就摸了两匹马过来,趁着狼群还没有合围麻溜地逃之夭夭。
“诶我说黎明啊,天还黑着,你能看清路,眼神不错呀。”子发说道,脸上是掩饰不住的兴奋。
死里逃生,更兼重获自由。子发兴奋的想要高声大喊!
“滚!谁跟你说我能看清路了!我瞎走的!”黎明却没空和他废话,手里的缰绳拉的笔直笔直,吃奶的劲都用出来了,马匹却丝毫不慢。
“马车是这么玩的吗?”子发之前只能看见黎明的背影,然而一看见那绷得笔直的缰绳就绷不住了,慌忙起身要把缰绳抢到自己手里,咣当一下狠狠撞在马车顶上。
“快坐好!马车停不住了!”黎明眼看刹不住车,丢下缰绳往马车里钻进去。子发刚要站起来又被黎明拦腰推倒,跌落在马车里。
嗯,脑袋又结结实实撞在了马车车壁上。
“你大爷……”连续两次头顶的暴击令子发脑子里一片空白。马车已经完全失控了,不知往哪里狂奔。马车骤然颠簸起来,被子发的脑袋重重撞了一下的马车后门大开,马车后的路面上遍布杂乱尖锐的石头,落下去非死即伤。
“你起来呀!”黎明站不起身,伸手拽住马车车窗的栏杆稳住身子,另一只手推了推倒下的子发。
不知车轮子碾到了什么,马车猛地跃起,随后重重砸在地上,本来就没抓着东西的子发伴随马车起飞又落下。
脸着地。
着——地!
“你跟我有仇是吧?”子发清醒过来的时候,脸已经离遍布碎石的地面仅剩几寸,尖锐的石头甚至是贴着他的脸划过去!偏偏他双手都滑出马车,什么也抓不住。
黎明眼疾手快,非常精准地抓住了子发的……腰带!
此时仍在深夜,身后还可能有狼群追击,更何况偏离官道,在山间乱石地上前行,稍有不慎,绝对是尸骨无存。得,拽住腰带就拽腰带吧,总比摔死好。
“我……我拉不起来!”黎明咬牙切齿,奈何他再天才也是个15岁的少年,子发本就比他高大的多,怎么可能一只手拉窗户把子发拉起来?
“松手!”子发大喊。
“什么?!”黎明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。
“我叫你松手!”子发怒吼,“听我的!”
黎明选择了相信,右手悄然松开。
子发腰间的阻拦消失的瞬间,左手一块戒指大放光彩,而下一瞬,一把流光溢彩的宝剑凭空出现,落入右手。子发一剑插入地面,重新掌控住身体,平稳落在地上。
子发回头看看已经逐渐远去的马车,嘿嘿笑着,甩开双腿疾驰几步,仰仗星力重新落回马车,还顺手关上了马车后门。
“快去管管发疯的马!”黎明还拉着栏杆。
“管不了,等马车撞到什么东西或者马跑累了吧。”子发拉住另外一边的窗户,坐在被摧残的不成样子的马车里。
“行吧,你那剑是哪来的?”黎明看了看子发手里那边耀眼夺目的宝剑。
“回头再说回头再说。”子发手里的宝剑眨眼功夫就消失了,就像它出现的时候一样突兀。
黎明时分,谢天歌独自驾着马车追上了嬴天乐带走的残队,那本就身负重伤的骏马终于是撑不住了,倒在地上口吐血沫。
“死了几个?”谢天歌从残破的马车上跳下来,拍拍手上的污渍。一夜血战之下,她身上的皮甲沾满污血,黑色皮甲透着一块一块殷红,不知道是狼血还是人血。束好的头发混杂了凝固的血块披散下来,倒是比在山里更像乞丐。
“护卫死了七成,剩下的也都是各个带伤;仆婢们活了一半有余;我带的货死了六成,还有几个吓得屁滚尿流的。马车除了丢在那的基本上都还完好,不过马受伤严重,一车一马勉强还够。”嬴天乐不慌不忙地说清楚了车队的现状。他算是仅有的没怎么负伤的人,除了指头上被硬弦划破的几道小口子,现在还在淌着血。
谢天歌用手拽干净头发上的脏血,“我带的货在哪?”
她带的货?是什么?
黎明!
狂奔了一夜的护卫们个个筋疲力尽,强打着精神一个一个搜查开出来的马车。他们抢出来了六成的马车,那个傻小子很有可能还在车队里,颠簸了半晚上正上吐下泻呢吧?
搜查完的护卫们伫立在谢天歌旁边,低头默不作声。一个过来是这样,两个过来也是这样。所剩无几的护卫们都聚过来的时候,一个个都是垂头丧气。
“天乐,到雪蕴还有多远?”谢天歌望天。
嬴天乐正在查看一位仆婢的伤口,听到谢天歌说话便起身凑过来,“这条路的话,骑马得半天路程。”
“收拾车队!一车一马,伤重的和伤轻的分开坐,重伤的在车队中间。”谢天歌寒声道。
“不歇一会儿?我还能去找找他的下落。”嬴天乐低声道。
“他妈的歇一天怎么样?伤成这样歇能歇好?一个奴仆而已,丢了就丢了,赶紧走!”谢天歌咆哮!
“嗯——是!”
两匹骏马倒在路边,口吐白沫,不远处是零散的车架。好似被山熊冲撞撕咬过一番似的,平直的板子都没有一块,整个四分五裂。
废物的运气一般都比较好。
马车都撞成一地零碎了,两个倒霉蛋还好好的站在路边谈笑风生。
“你还没说你那剑是怎么回事呢!”黎明显然对昨晚没得到的答案十分好奇。空手变剑!要是有这本身,以后灰刃的携带就方便多了!
子发取下套在左手上的一块绯玉戒指,递到黎明掌心,示意他注入星力。
星力浸入玉石的一霎,玉石上泛起些许璀璨星芒,在玉石内勾勒丝缕细线。随后星芒大盛,黎明眼前突显一道黑色丝线!
那不是黑色!而是无色!是将所有颜色都排除在外的绝对黑暗。黑线左右张开,露出一块虚无。随后那把流光溢彩的宝剑再次出现,轻飘飘的落下。子发随手一接,稳稳将宝剑掌握在自己手中。
“这是?”黎明仔细端详手中的绯玉戒指,“好神奇的东西!这得值不少钱吧?”
“空间戒指,不是什么贵重玩意。”子发从右手上撸下来一块通体绯红的玉镯子,递给黎明,“比我的戒指存的多,你收下吧,算是报答报答你的恩情。”
“太贵重了,收不得收不得。”黎明下意识要把镯子退回去。
“收下,路上慢慢说。”子发微笑着把镯子塞回黎明手中,一根一根把黎明的手合上。
啧,别说,这手是真滑溜!别说茧子了,分明是一丁点伤口都找不见,莹白如玉澄澈似水。别说黎明这种从小玩剑的糙汉子,就是把谢天乐的手拿过来,也不如子发这般白白净净。
“我在想些什么?!”黎明对自己产生了一丝丝怀疑。
原来这些首饰都是在玉石内雕刻出来的阵纹,在雕刻时由阵术师开辟与阵纹相连的独立空间,只要稍稍用星力激发阵纹,便可唤出独立于现实之外的空间。将万千空间容纳于指尖大小。
是个很实用的玩意,有点家室的人都会准备上一点,军营里使用的量尤其大。
“不过嘛……”子发骑在半死不活的骏马上,“一尺见方大小的空间首饰,墨家已经能量产了,寻常人家也买得起。四大营专购用来运输粮草的倒是贵很多。”
“你还挺熟悉。”黎明淡淡回应。
“那是,咱家以前可是大户,我这枚戒指就是家父赠的。虽然不大,但是——好看嘛!哈哈哈哈哈哈哈……”子发开怀大笑。
“哦?听起来子发还家世显赫?”黎明奇道。
“那就再介绍介绍吧,我就是霜梅世家家主,景阳氏子姓,子发,银月血脉。”子发高声道,轻飘飘的微笑中透露着一丝难以察觉的雍容华贵,然而随即贱笑着,“也别太认真,霜梅世家就剩下我一个,我当然是家主。”
“我是个败家子,没本事去振兴世家,拿着家族剩下那点财宝,变卖了世家的田产跑北地来了。这样的小玩意我还有不少,结交你这个朋友,不值一提。”
“堂堂家主,被当成奴隶抓起来?”黎明坏笑。
“不是跟你说了吗,我是个废物啊。”子发毫不犹豫的说出他挂在嘴边的两个字。
世家的财宝田产,说卖就卖了,想必脸面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东西吧。黎明慢慢跟在子发后面,心里暗自忖度。
“黎兄,有心事吧。”子发稍稍拽一下缰绳,止住骏马,回头望一眼,正正和黎明的眼神对上。
“是啊,出门在外。”黎明有一处没一出的应着。
“是那个拿刀的女人。”
黎明不敢相信的看向子发,子发挂着自信的笑,信手把玩手上的戒指,毫不在意黎明略带惊讶的眼神,“我虽年轻,可男女情爱皆逃不过我眼。你心里念着那姑娘,当然你不会承认。萍水相逢本不易,更何况情愫暗生。若有缘,我与你一同寻她。”
黎明沉默良久,拱手行礼,“那就谢谢了。”
“墨家阵术大师楚昭微在雪蕴开设学宫,收平民子弟入墨家研习阵术,我打算去找微子。黎兄你呢?”
“我一闲云野鹤,既然子发想去学阵术,那我也去便是。”黎明心里正发愁没地方去,心想子发这个废物还真是有点用处。
“我不是去学阵术的,只打算向微子售卖些常人吃不下的首饰。”
雪蕴镇,东天十七年始建,隶属北嬴世家明光城。当北嬴与北唐世家在北地分庭抗礼时还只是一座小镇,自北唐世家分裂作封师两家之后,雪蕴位于三家之间,地位水涨船高。正是由于三家对雪蕴都不能直接管控,墨家在雪蕴倒是建了学宫,招收学子,生产边地需要的军械器具。地方小人多势力杂,是对雪蕴最好的刻画。
不过雪蕴最近,还真的是快变天了。师家人占的东街主动朝着西街找事,一家一家地驱逐嬴家人手下的铺面。整座雪蕴镇,大有封师二家平分天下的态势。
赢家主事的看看身后浩浩荡荡拖家带口无家可归的人,暗自叹了口气。
刚开春,分明是要做生意的时节,却被一帮毛头小子乱棍打出来。大火吞噬了对赢家最忠心的几家铺子,三十余口葬身火海,甚至还有几个小娃娃。
“管事,你看咱这一大帮子的,去哪?”火急火燎的伙计请示赢家管事,这几百口人就拿着这么点行李在北地寒风里,怕是过不了两天就得死一多半。
“按着日子,天乐少爷的人也快到了,把咱家的人手都带出来。去官道迎着点,别让他们进了雪蕴这龙潭虎穴。”
残破车队向雪蕴前行,一帮无家可归的百姓同样沿着官道相向而行,确实大大节省了时间。
“公子!”管事在车前跪拜,“请勿入城!”
“怎么回事?”嬴天乐从头辆马车里钻出来,看着眼前凄惨的一大帮子人,“你们不是驻守雪蕴的人吗?怎么乱成这样?”
谢天歌察觉马车停下来了,从最末的马车上跳下来,“怎么了?”
“应该是雪蕴那帮家伙动手了。”嬴天乐低声道。
谢天歌环顾周围一个个穿着破烂衣服,神情恍惚的平民。他们围着残破车队,沉默无声。
以为来的是救星,可这帮人比他们还寒碜呢。
“我带一部分人先去明光城找人手来救援,天姐你带剩下的人慢慢赶路,我会回来接应。”
谢天歌抬起左手,示意停止,“你先把人往明光城带,给我留点精干的手下,我,再找找。”
嬴天乐还没见这位族姐对谁这么上心过,哪怕她生母过世那天,也没见她掉过一滴泪。谢天歌之前几年驻守雪蕴的时候,一向是兄弟们的主心骨,没有她办不到的,没有她搞不定的。
现在她脸上的一丝怅然,倒更增添了几分韵味。
嬴天乐拱手施礼,开始招呼赢家这一大帮子人踏上前路,左手拿着那张破弓右手搭弦,走在最前面。
他没带多少仆从,给谢天歌留下了大部分马匹和人手。
谢天歌扫视一眼周围精干的人手,拔出长刀掼入地面,“三人一队,分开给我找,日落之前到这里会合!”
“是!”一众人马随即分开,向各个方向找寻。
又是只剩下谢天歌一个人,独自枯坐在长刀面前。凝视着雪亮刀锋,凝视着刀刃上映射出的自己。
真希望只是长梦一场,醒来还是孑然一身,无牵无挂。
如果不是那颗意外入体的妖王种子,想必她已经是待嫁少女,在本家住着,无忧无虑。不必握着长刀,不必独自行走在荒山恶水。
“五岁之前,我可是出了名的漂亮!”谢天歌暗暗心想。
然而这一切在接引命宫的那一天便完全破碎成再也拼不起来的碎屑。一枚血红的妖王种子如腐骨之蛆沾染在女孩的命宫里,散发赫赫威势。自那日起,生母病危,不出一月溘然长逝;父亲大病一场,入山静养三年才勉强恢复一丝元气。家主怜惜她年幼,将这妖王种子的厉害一一说清楚,只教她改了姓,离了所有血缘亲戚,到偏远的雪蕴镇过活,没有把她命宫中的异样说出来。
谢天歌气沉丹田,细细查看这副令人望而生厌的身躯。一团孱弱星力勉强散发着光辉,照亮的地方却只有令人作呕的猩红。一团粘稠到化不开的污血纠缠作结,盘亘与五脏六腑,散发浩浩杀意。
“你来了?”沙哑声音自心底响起,尽管已经听过许多次,可还是有一丝心惊。
“炎姬。”这是妖王种子主人的名字。
“有本尊在,你怎么还是个二星的渣滓?”妖力强势侵入谢天歌头脑当中,直接在谢天歌的意识里勾勒出一位红袍的纤细身影。
“我不修炼,你也就壮大不了,老子一个凡人拖你一个妖王,不是很赚吗?”谢天歌毫不客气的回应。
“你拦不住。”炎姬对谢天歌的回应嗤之以鼻。“况且我只是一颗种子,你死了还能继续寻找宿主,你的所作所为毫无意义。”
“狗东西。”谢天歌破口大骂。
炎姬不怒,悄然散去了身型,重新聚拢到丹田的血节上。炎姬当然不怕,不修炼,谢天歌顶多几十年活头,而他的寿命数以万计,根本不在乎这一点时间。
谢天歌睁开眼,只觉腹内绞痛无比,张口吐出一滩黑血,方才缓解万分之一。
真想把那个叫炎姬的抓出来,拎着他的脖子把血吐到他脸上去,然后说上一句——草拟大爷。
是的,谢天歌最大的梦想就是能够对着真正的炎姬亲口骂上一句,最好还能吐口唾沫。
橘色日光洒在身上,长刀的影子已然指向东北。
“先生,需要再扩大范围多找找吗?”一人俯身说道,“兄弟们带了一些口粮,能再多待个一两天的。”
“不必了。收拾家伙,去明光城。”谢天歌拔出长刀,刀刃反射夕阳,缓缓合入刀鞘。
“有酒吗?”
立刻有人将一只酒葫芦递到谢天歌手中。
谢天歌面对来的方向,面对他们失散的那处,将酒浇在面前。
本是萍水相逢,失散想必也是天意,天意如此,又何必强求?
那晚动的片刻真心,也就一并埋葬起来好了。
“你个败家子!非得骑这么快!本来稍微喂喂还能卖个好价钱的!”子发碎碎念。
“你家那么大财产说卖就卖,现在心疼两匹马?”黎明倒是毫不在乎。
“那不一样,家里田产再多也不是我挣来的,我可一点都不心疼。这马是咱哥俩拼死拼活抢出来的,那能一样吗?”
“得了吧,不还是我从狼嘴底下给救出来的,你不是一直在马车里睡觉吗?跟你有什么关系?”黎明狠心拆穿了子发的谎言。
两匹马没跑多久就累死在半路上,两个废物互相搭把手往前赶路,还是在太阳完全下山之后,才看见了雪蕴镇明亮的灯火。
有灯火的地方就有人间烟火,就不会畏惧山野猛兽。一盏盏明灯,为远行者带来一方驻足的净土。
北大营远征军,黄沙道,北川路军
正于漫漫黄沙当中前行的大军忽然哗然,士兵们围着什么东西,一片喧哗。
“怎么回事?!”一千夫长骑着骏马赶上前来,挥枪驱散围观的士兵。
“陈大人,发现一个男人。”立刻有属下汇报。
北疆到妖族之间隔着无垠戈壁,经验十足的商队带着充足的补给也不一定能成功横渡。有一个人?怕不是已经晾成人干了吧?
出乎陈夫长的意料,那个半埋在黄沙里的男人虽然已经嘴唇干裂、奄奄一息,却仍有一息尚存。
“夫长,这还有一把剑,应该是这个男人的。”人群中走出四五个精壮汉子,共同抬着一柄厚重无比的重剑。重剑泛着黑红色光彩,剑锷上雕刻着两条交织缠绕的恶龙,凶猛无比。
“是个汉子,他的东西收好不要乱动,叫军医来救活他。”陈夫长下令,“继续行军,今晚到不了预定的绿洲,都不许吃饭!”
“是!”
黄沙道是整个远征军的六分之一,而北川路更仅仅是黄沙道的三分之一,收留一个人族不是什么大事。
在他们的前方,庞将军统帅的五道大军已经深入大漠,化作一柄举世无双的利剑,兵锋直指妖族的领土。